有关灵活用工,很多企业应该是比较熟悉的,灵活用工在国内外非常普遍了。比如说烟台劳务公司常用的网约车、外卖就是灵活用工的熟练玩家对不对?灵活用工模式也是合规合法,甚至受国家政策鼓励的一种用工形式,并且随着企业用工成本的日渐提高,很多企业也都把关注点转向了灵活用工,希望可以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减少企业在用人方面的支出,但是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对灵活用工的认知依旧是存在一些误解。
今天我们就来一一的破解这些关于灵活用工的谣言。再说一次灵活用工不等于劳务派遣,不仅是某一某户,打开某度百科搜索灵活用工对它的定义指向派遣用工,劳动派遣的人力外包是传统人力资源公司跟企业的一种合作形式,这种合作形式是跟灵活用工之间完全没有对应性的,按照传统劳动关系去做派遣或者是外包本身不属于灵活用工的范畴,因此我们国内很多灵活用工的平台以及部分在做灵活用工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有相当一部分可能是采用了以上概念之一,以上概念和灵活用工都有一定程度的关联,但都不是真正的灵活用工!
主流的声音认为,灵活用工是企业根据自身的不同需求,灵活的按照需求雇佣人员,并且企业和雇佣的人员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的一种用工模式。对企业而言,虽然灵活用工模式可以帮助企业降低人力资源成本,长远利益来看是有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和提升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灵活用工模式同时也存在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高这些问题。因此我们需要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灵活用工平台。
其次灵活用工可以规避社保吗?并不是!国务院从去年发布了多个文件,支持灵活就业平台经济的发展,各省市也都跟进政策,发布了执行细则。至于灵活用工是为了帮助企业逃避缴纳员工社保,那就更外行了!灵活用工是个人和企业建立商业合作关系,既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是劳务关系,企业根本不需要为个人缴纳社保。比如说您请个家政保洁阿姨来打扫一次,你要给阿姨缴纳社保吗?如果是劳动关系要强改为灵活用工关系来规避社保,本身就是违反规定。另外国务院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中提到了对缴纳养老金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暂缓缴纳,充分的说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作为个人合法缴纳社保。